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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bile28-365365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
2015-10-09 21:40   审核人:

思想政治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加强对辅导员工作的考核,是建设一支高素质辅导员队伍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。为深入贯彻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,落实全国、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完善辅导员考核工作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、《关于进一步落实辅导员岗位工作职责》(淮工院发[2010]145号文)、《淮海工学院学生辅导员管理办法》(淮工院发[2005]55号文)等,结合《淮海工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》(淮工院发[2011]115号文)及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细则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着眼于全面、客观、公正、准确地评价辅导员工作,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,推进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,全面提升高校辅导员的综合素质,建立一支政治强、业务精、纪律严、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。

二、考核对象

mobile28-365365专、兼职政治辅导员(含党委副书记)。

三、考核原则

辅导员考核工作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、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、师生评价与组织评定相结合,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。

四、考核组织

设立mobile28-365365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本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。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、系主任、党政办及教务等管理人员组成。具体名单如下:

组 长:刘新河 童志伟

副组长:徐国想 葛洪玉 王改红 张东恩

成 员:王寿武 王学松 刘 霖 马娟娟 施鹏飞 薛永刚

杨文娜 陈海虹 李前杰 全体班主任

五、考核内容

考核内容为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。具体考核内容参照《辅导员考核指标》,重点考核职业素质、思想政治教育、学生组织建设、学生管理服务、维护校园稳定及工作创新和特色等内容,以辅导员年度工作为依据。

德,包含政治品德、伦理品德、职业道德及心理品德四个方面,主要考核其是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是否忠于国家,是否遵纪守法,办事公道、行为廉洁,品德是否高尚。

能,即能力或才能、才干、本领。主要考核组织管理能力、工作创新能力、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等;

勤,即工作尽力尽责,勤奋不怠,甘于奉献。主要考核工作态度、工作作风、工作投入情况等;

绩,即工作实绩。主要考核学生教育管理成果、工作研究成果等,具体就是工作实绩;

廉,即廉洁奉公、严格自律等方面。主要考核党风廉政情况。

六、考核时间

每年11月对专职、兼职政治辅导员进行年度考核。

七、考核办法和程序

辅导员考核由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具体实施。考核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组成。采用不记名测评的方式进行考核,总分为100分。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占40%;全体班主任测评占30%;学院教师测评结果占30%。

政治辅导员先撰写年度个人总结并填写辅导员考核表、向考核领导小组、班主任及学院教师进行述职,考核领导小组成员、班主任及学院教师分别对其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综合情况进行民主测评;汇总测评结果,核算出分数;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考核情况并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考核结果。

八、考核结果及处理

1、 向政治辅导员反馈考核成绩,并将考核成绩上报学生处。

2、 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出等级。专职辅导员考核等级依次分为“优秀”

“称职”、“不称职”三个等级。

3、考核结果为“优秀”的,授予“国际学院优秀辅导员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品或奖金,并在评选校级优秀辅导员及其他评奖评优和校内岗位聘用、干部选拔、学位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。

4、考核结果为“不称职”的,由学院提出岗位不续聘建议,经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学生处处理。

5、专职辅导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,可向所在学院申请复议,由学院、学生处、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调查小组进行复议。

6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定为优秀:

(1)有违反党纪国法、校纪校规,违反岗位职业道德要求,造成不良影响,受到校级通报批评的;

(2)不能正确履行专职辅导员工作职责,在专职辅导员基本工作职责量化考核检查中,有二项不合格的;

(3)在学生非正常死亡、火灾、严重打架斗殴或严重群体事件中,经调查,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职而负有一定责任的(由调查小组出具意见,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);

(4)一学年内,日常上班和节假日值班期间,包括学习、会议、培训等考勤,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缺勤达10天以上的(缺勤一次即按一天计,超过一天的按实际天数计)。

九、本细则如与校相关规定有出入,以学校规章为准。解释权归国际学院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。

十、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附件1: 考核领导小组测评表(权重40%)

附件2: 班主任测评表(权重30%)

附件3: 学院教师测评表(权重30%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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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O一五年九月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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